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0111执恢732号
***沣信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沣信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华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111民初14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并向我院支付执行费8280.00元,现申请执行人***沣信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