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房新中兴置业有限公司、**州宏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云3103执811号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房新中兴置业有限公司、**州宏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房新中兴置业有限公司、**州宏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2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达成和解,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放弃70000.00,现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其中,本金18550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0元。至此,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云3103民初1336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