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鑫线缆有限公司

源鑫线缆有限公司、河北辰工液压件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528执377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源鑫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晋县司马村。
法定代表人:刘艳肖,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北辰工液压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晋县苏家庄镇北朱家庄村。
法定代表人:史克俭,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源鑫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鑫公司)与河北辰工液压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工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辰工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向宁晋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宁晋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1日作出(2019)冀052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辰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0528执37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冯国全
审判员  田 飞
审判员  杨宏召
书记员  张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