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鑫线缆有限公司

源鑫线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528执13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源鑫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晋县司马村。
法定代表人:刘艳肖,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90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现住宁晋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源鑫线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冀0528执13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冯国全
审判员  杨宏召
审判员  田 飞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白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