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凯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04执101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5年01月05日出生,汉族,住株洲市荷塘区大坪路星城平安里1栋808号,公民身份证43022419********。 被执行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公民身份证91110000********。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先锋村***组,公民身份证91430100********。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立案执行,并于2022年11月6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