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鼎鸿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10执18号 **、**、**: 陕****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作出(2022)***调裁字第9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陕****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磊、**、**于2023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45662.40元及利息。 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给付申请执行人170000元,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10执1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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