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德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长官镇长官街社区长北村民委员会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422执保505号之二
申请人:山东德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永杰。
被申请人: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长官镇长官街社区长北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周玉根。
被申请人:山东顺发制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书军。
申请人山东德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长官镇长官街社区长北村民委员会、山东顺发制粉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予以查封。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依法将山东顺发制粉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5xxxxxx001存款18000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荆金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高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