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甘孜州勇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巴塘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35执保7号
**(申请执行人)、甘孜州勇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甘孜州勇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甘孜州勇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依法在1250000元范围内进行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335财保3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