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铁路运输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7103执保2号
申请保全人北京兴铁电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路桥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2日立案,依据(2021)晋7103民初36号民事裁定,于2021年10月25日冻结了被保全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789982.98元。
至此,大同铁路运输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所做出的(2021)晋7103民初36号民事裁定书中确定的保全事项已全部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现已保全完毕,符合结案条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大同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