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2民初27356号
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会,男,1989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合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层102-3。
法定代表人:***。
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合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9日立案。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告达成和解申请撤诉,并明确表示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王 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