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京0108执1306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
被执行人:智慧神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智慧神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立案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京0108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因撤回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杨哲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丛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