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双鹏实业有限公司

安徽壹启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方庆祝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803执恢207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启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水上公园路**,组织机构代码07236753-0。

法定代表人:胡山,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74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

被执行人:李良花,女,1986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

被执行人:黄立新,男,1967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

被执行人:蔡葵阳,女,197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被执行人:陈汪鹏,男,1964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

被执行人:安庆市汇创科技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光彩大市场**标铺****组织机构代码79014167-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马庙镇工业小区织机构代码68977312-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安徽省双鹏实业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织机构代码73733127-7。

法定代表人:陈汪鹏。

被执行人:安庆市新海建筑门窗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大王庙**织机构代码66141304-8。

法定代表人:黄立新。

本院在执行***启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良花、黄立新、蔡葵阳、陈汪鹏、安庆市汇创科技商贸有限公司、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双鹏实业有限公司、安庆市新海建筑门窗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提出撤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0803执恢20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 斌

审判员 吴应南

审判员 姚 敏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陈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