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宇百宁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宇百宁实业有限公司与宿迁市欣阳桩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9)苏1311执保727号
皂河法庭: 你庭于2019年9月9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迁市欣阳桩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宇百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19年9月10日对江苏宇百宁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额度为1250000元的冻结,实际冻结金额总计:1250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