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新锦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1343号 济南新锦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中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2民初741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中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新锦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案款216353元,发还申请执行人213254元,收取执行费3099元,至2023年3月24日为止,济南新锦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2执134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