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1538号 申请人:***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西路105号院13号楼13-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076987761U。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75040723XT。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人***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2022)鲁0306财保6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查封担保人***名下鲁CH××**大众汽车;二、查封担保人***名下鲁C2××**凯迪拉克牌汽车;三、查封担保人***和***共有的坐落于张店区××路××号××号楼××**××【产权证号: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9号】房产及土地;四、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560476.3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担保人***名下鲁CH××**大众汽车; 二、查封担保人***名下鲁C2××**凯迪拉克牌汽车; 三、查封担保人***和***共有的坐落于张店区××路××号××号楼××**××【产权证号: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9号】房产及土地; 四、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世纪阳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560476.3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