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郑州蓝光、湖南正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302执2002号
海南泽泰和商贸有限公司:
湖南正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新乡市赛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南泽泰和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正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新乡市赛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件申请标的为1187074.98元,执行费1427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已扣划执行款1187074.98,执行费1427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302民初884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欧阳超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代理书记员  刘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