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豫01民终20860号
上诉人郑州中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民初237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民初2373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郑州中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880元予以退回。
审判长 李继军
审判员 邵晓斐
审判员 董忠智
书记员 王子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