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182执310号
浙江广申建设有限公司、建德市大***大***股份经济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浙江广申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德市大***大***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182民初8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广申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2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97579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建德市大***大***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182执31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