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

西安有运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陕7102民初38号 原告:西安有运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杜城村东门南50***有运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5MA6TX8A50F。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锦业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北角绿地中心A座1**47层147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8RL81F。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6503X1。 法定代表人:***。 原告西安有运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8日立案。原告西安有运物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西安有运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张成金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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