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威海中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柳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1002执295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威海中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统一路
被执行人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柳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柳林社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威海中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柳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判令之给付义务,依法强制扣划其在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政府财务托管账户资金****万元。扣除执行费****元后余款拨付申请执行人,现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7)鲁1002民初541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建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