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海联舰船内装有限公司

无锡市海联舰船内装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2)苏72执保108号
申请人无锡市海联舰船内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九江市仁和贸易有限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1日作出(2021)苏72民初3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继续冻结被申请人九江市仁和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因涉案的保全措施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本院已委托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申请人九江市仁和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