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04执10181号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郑州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21)津01民终83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1018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八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