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佳安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西安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16执1951号 西安佳安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西安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瑞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佳安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瑞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陕0116民初6116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缴纳了执行费11072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16执195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3年4月6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