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霄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某某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追偿权纠纷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宁0104执6394号
宁***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宁0104民初36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宁***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4400元。依法缴纳执行费3716元。申请执行人宁***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25300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本院现予以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宁***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宁0104民初36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