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润昌园艺有限公司

北京润昌园艺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8民初6012号 原告:北京润昌园艺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五塔寺32号2幢平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234070。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冠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4年4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北京市密云县。 原告北京润昌园艺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北京润昌园艺有限公司因重复立案于2022年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现原告北京润昌园艺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润昌园艺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马 敬 二〇二二年 二 月 八 日 书 记 员 车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