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青0102执1470号
申请人山东百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20)青0102民初252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申请人山东百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20年07月30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执行费50元。申请人山东百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以强制执行完毕报结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