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东空间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与正东空间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2民初6259号

原告: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1层102室。

负责人:肖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巧红,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丹丹,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正东空间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3幢9层903室。

法定代表人:陶伟,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研,女,198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海淀区。

原告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正东空间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本案未缴纳诉讼费,原告亦明确表示将不再缴纳诉讼费,并同意该案件按照撤回起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陈访雄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常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