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433执保26号
浙江**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冕宁县沙坝镇铜选厂、***(被保全人):
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与冕宁县沙坝镇铜选厂、***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0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将被保全人冕宁县沙坝镇铜选厂、***的银行账户限额冻结(目前实际冻结金额为225342.5元)。因被保全人冕宁县沙坝镇铜选厂的铜矿石及铜精粉实际不存在,无法进行保全。至此,浙江**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0)川3433民初1187号裁定书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