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826执保483号
关于鑫金冶(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物权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1执226号案件执行标的款1500000.00元予以保全。
经查将不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经线上委托核实,***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1执226号案件执行标的款尚未执行完毕,该法院暂无法冻结款项。后附西青区人民法院说明一份。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