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682执187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59年11月9日出生,住临湘市。
被执行人:长沙铜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长沙电厂重建地**。
法定代表人:余伟,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长沙铜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经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案已执行完毕。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