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健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解放军63600部队医院、北京天健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甘0921执80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解放军63600部队医院,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27支局23信箱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1100000MK0041446J
法定代表人:李伟,该医院院长。
被执行人:北京天健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号12层12DE房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7765576XR
法定代表人:姜跃滨,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中国人解放军63600部队医院与北京天健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07075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北京天健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5月26日向申请执行人中国人解放军63600部队医院分别付款257000元、34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5075元、缴纳执行费8471元,申请执行人中国人解放军63600部队医院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金塔县人民法院(2022)甘0921执8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员  胡少卿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华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