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鸿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某某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2执768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鸿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鸿图道2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路27号麓***E6栋101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鸿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现本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