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铸爱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中铸爱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有排除妨害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冀民申953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1957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南皮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北中铸爱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明国际财富中心A座1610号。
法定代表人:薛守华,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南皮县南皮镇穆三卜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河北省南皮县。
法定代表人:孙立民,该村委会主任。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河北中铸爱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铸集团)、南皮镇穆三卜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9民终36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称,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严重错误,对有严重违法的中铸集团侵权拒不认定,缺乏基本的公理。中铸集团在涉案砖厂立起了巨型广告牌,一二审判决竟对现场照片视而不见,中铸集团否认其开发建设了诉争土地上的项目,认为不足以证明中铸集团侵权行为。二审中***提交了颐养生态城宣传单一份,中铸集团依法否认。***因涉案砖厂被侵占长期到镇、县政府信访反映,县政府要求依法起诉。南皮镇政府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申请穆三拨村为“三区”同建示范区,穆三拨老年公寓正在建设之中。之后***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自然资源厅实名举报违法建筑,南皮县自然资源局(2019)104号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在本案中,南皮镇政府打着三区同建的名义,对村委会、中铸集团违法建设,百般包庇。一、二审判决更是不顾基本事实作出判决,实属纵容违法建筑行为。以老年公寓之名修建别墅,缺乏基本的政治站位,必将受到严肃的追究。在二审中,本案审判员没有出席主持庭审,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综上,申请对本案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一、关于***对涉案砖厂是否享有所有权及使用权的问题。原审中***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曾经合法取得涉案砖厂的经营权,对于该砖厂占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并没有通过法定程序,经相关政府土地部门审批而获得。2015年南皮县政府对县域内所有实心粘土砖窑进行拆除,涉案砖厂已经被取缔,涉案砖厂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归属村委会。***要求中铸集团停止对其占有权的侵害,并由村委会配合中铸集团停止上述违法侵害行为证据不足,原审未予支持并无不妥。另,再审申请期间***提供南皮县自然资源计划局下达的依法履职告知书、南皮镇人民政府2019年7月1日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证据,均不能证实其对涉案土地依法享有所有权及使用权。二、关于二审程序问题。经查阅二审卷宗,二审庭审笔录显示,二审主办人为范秉华、审判人员胡希荣代为询问,二审审判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综上,***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李冠霞
审判员  习 静
审判员  张志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孟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