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与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人力资源分公司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5民初85990号
原告:***,男,1987年1月27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胜男,北京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二单元02街坊。
法定代表人:谢骥。
被告: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6号院1号楼五层L572。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被告: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6号院1号楼五层L573。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被告: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人力资源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8层8A2。
负责人:郭晨昇。
本院受理的原告***诉被告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被告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人力资源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准予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肖 唯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于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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