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81执4694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广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贵州广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8368.00元。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120044元,其中发放案款118368给申请人**,缴纳申请执行费1676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