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紫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13财保36号
申请人:广东紫东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东紫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225694.80元的财产,并已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出具《保险保函》作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广东紫东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225694.80元的财产(具体以本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财产清单所列财产为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东紫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