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因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444平方米土地;限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90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部分一幢一层砖混结构的房屋(已结顶)和部分围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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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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