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25执保6号
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青蓝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青蓝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据本院2023年1月18日作出的(2023)湘1225财保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以(2023)湘1225执保6号执行裁定书扣留了被申请人湖南青蓝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所有项目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湘1225执保6号财产保全一案以部分保全完毕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