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825执保344号
*****商贸有限公司、河北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5财保22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9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妇幼保健医院应付被申请人河北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650000。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