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螳螂市政工程建设(贵州)有限公司

贵州省明行商贸有限公司、金螳螂市政工程建设(贵州)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保247号 申请解除保全人:贵州省明行商贸有限公司,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 被申请人:金螳螂市政工程建设(贵州)有限公司,住贵州省都匀市马鞍山。 关于申请人贵州省明行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金螳螂市政工程建设(贵州)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221民初709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于2022年5月9日申请解除被保全人***名下部分银行存款账户的冻结保全措施。 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已依法解除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冻结保全措施。 至此,该案以解除保全完毕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