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

沅陵县茂洋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22执保21号
申请人沅陵县茂洋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作的(2022)湘1222财保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支行(账号:4300××××0235)的存款500000元或者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在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工程款500000元,期限为一年。经办,已冻结该公司在建设银行的存款500000元,保全完毕,故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