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81执258号
***、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9日作出的(2021)湘12民终26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3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本院于2022年3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湖南省怀化地建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34587元(包含案件受理费5元、执行费412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