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春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天春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睦源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122执1135号
安徽天春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安徽天春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与安徽睦源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安徽天春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02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安徽睦源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17165.51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唐明翠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邓     玉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