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辉业视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辉业视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甘0102执2174号
申请执行人兰州辉业视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461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0号。
法定代表人金大时,系该公司总经理。
兰州辉业视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甘0102民初8052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依法结案,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8)甘0102民初8052号民事调解书内容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