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锦塬建设有限公司

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齐学民、***、宁夏盛锦塬建设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宁0104执保1051号
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保全申请人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齐学民、***、宁夏盛锦塬建设有限公司解除保全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1276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解除保全申请人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齐学民、***、宁夏盛锦塬建设有限公司解除保全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1276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