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02执133号
****才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达康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才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件,(2020)浙0702民初4750号民事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达康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702执13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