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扬州中大电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084执1705号
申请执行人: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湖北省。
法定代表人:于扬,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扬州中大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高邮市。
法定代表人:鹿冰,该公司执行董事。
关于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扬州中大电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立案受理,本院已全部执行到位3856049.29元(含利息),申请执行人对本院执行结案无异议。至此,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再64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