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润波金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润波金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38978号 原告:***,女,1962年9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定州市东亭镇***24队18号2门。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昂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润波金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丰海联创港众创空间)9层101内113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和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北京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38号甲。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圣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北京润波金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张 燕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任娟娟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