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攸县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23执4052号
攸县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攸县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攸县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攸县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按(2022)湘0223执4052号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2022)湘0223执4052号案件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