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202执1335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宇佳,系该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我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7月6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长 尹建刚审判员陈柯
审判员 易 大 玄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陈 可 仁